金融知识普及月|反洗钱知识篇
2020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来了,本次以“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民”主题。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清朗金融网络环境。根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网信办要求,巨丰投顾即日起至9月30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不断提升宣传活动实效。
巨丰投顾作为一家有担当、持有正规合法牌照的专业投资咨询机构,通过在巨丰财经网(www.jfinfo.com),投顾邦APP,好股票APP,巨丰投顾微信矩阵,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平台,以专栏、专题等系列宣传形式,向亿万投资者普及金融知识,努力提升投资者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
一、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对客户和机构自身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金融机构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确保金融机构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
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仅可能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资金和财产的安全。
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会更安全。
二、主动配合反洗钱义务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一)开办业务时,请您带好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重要凭证。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
1。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
3。配合金融机构通过现场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
4。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问。
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将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二)存取大额现金时,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凡是存入或取出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者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时,金融机构须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这不是限制您支配自己合法收入的权利,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措施,防止不法分子浑水摸鱼,保护您的资金安全,创造更安全、有效的金融市场环境。
(三)他人替您办理业务,代理人应出示他(她)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需要核实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当他人代您办理业务时,需要对代理关系进行合理的确认。
当他人代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存取大额资金时,金融机构需要核对您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金融机构只能向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对于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超过合理期限仍未更新的,金融机构可中止办理相关业务。
三、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1。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3。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4。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5。您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受损。
四、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诈骗分子、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五、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