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荐股”、表述存在误导 中方信富投顾朱新宝被监管层警告
A股市场从不缺荐股的故事。随着股吧等自媒介的兴起,借助微信群、直播网站等自媒体平台散布荐股信息,使得荐股手段更加隐蔽。对于传统媒体的电视台,也会出现荐股被监管的事情。
4月8日,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公司的投资顾问朱新宝因为在电视节目中对特定股票作出确定性的持有建议,同时对风控软件功能存在误导性表述而收到了监管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12日,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还被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赔付投资者本金、利息、投顾费用合计181万。
在电视节目上对特定股票作建议 朱新宝收警示函
4月8日,北京证监局下发了对朱新宝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原因是朱新宝作为证券投资顾问在电视节目中对特定股票作出确定性的持有建议,同时对风控软件功能存在误导性表述。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按照第三十三条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而朱新宝是何来历呢?据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朱新宝目前的执业机构为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业岗位是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登记日期为2011年1月28日。
值得注意的是,从其登记变更记录来看,2004年6月30日,朱新宝登记在广州经传多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业证券投资咨询岗位;2009年5月26日登记在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岗位。2010年7月23日,朱新宝登记在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岗位,不过在2011年1月10日离职,之后朱新宝在2011年1月28日再次登记在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岗位。
启信宝数据显示,从股权结构来看,张松出资1100万元,持有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5%的股份,北京信富合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资900万元持股45%;
朱新宝在电视节目中的行为不由得让人想起了之前的“黑嘴”廖英强,他在上海广播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的《谈股论金》节目担任嘉宾主持人。2015年3月~2015年11月,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发布了含有荐股内容的博客60篇,在其微博、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公开评价、推荐“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共46次,获取非法所得4310万。对此证监会决定对廖英强合计罚没1.29亿。
对此有私募人士表示,近年来,随着微博、股吧等网络自媒介的兴起,“黑嘴”借助微博、QQ群、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直播网站等自媒体平台,以发布短视频、帖子、群消息等方式散布荐股信息,荐股手段更加隐蔽,规避监管意图明显。而对于一些电视台股票栏目主持人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操纵股价并从中非法获利的行为,证监会现在已经高度关注了,而且手段也越来越先进。
朱新宝所在投资咨询公司近期因违规被赔181万
启信宝数据显示,朱新宝所在公司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前的司法涉诉案件达到了32起。
今年3月12日,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针对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广东分公司与71岁的老股民徐文元之间的理财合同纠纷案件下发了民事判决书。原告徐文元称在有投资顾问照顾的情况下,其投资损失共计282.8万元,首先是投资咨询顾问费用损失321999元;其次是账户损失2100157.77元;第三是利息损失82736.44元,计算期间为2017年8月至证监会处罚决定公告之日即2018年11月1日,共计15个月;第四是投顾费退一赔一的惩罚性赔偿321999元。
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原告徐文元通过网络向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理财服务。2017年7月27日、7月28日,原告向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转账共计9999元;原告提供的《微信支付凭证》载明商品详情为“财经资讯”。2017年8月3日、8月4日,原告向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依次转账28万元、3.2万元,共计31.2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其广东分公司向原告徐文元返还投资顾问费321999元,并同时赔偿账户损失1458105.44元及利息损失31825.17元。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