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ceholder 致 VC 们的一封信:加密货币分配的原罪
随着加密货币总市值突破两万亿,仿佛市场的轮回一样,加密货币行业又回到了那个「新兴 VC 遍地走、开盘几十倍,一级市场抢到就是赚到」的「盛况」。众多所谓的「明星」项目会将大部分额度留给团队和投资者,而仅仅分配给大众几千几万刀的份额,同时采用推特关注、@ 好友和转发的类「旁氏」营销策略,而上线就是 xx 倍的行情又让很多二级市场参与者望而却步,不知道如何支持或参与喜欢的项目,即使是当初随着 DeFi 一同兴起的,被行业内大力倡导的 fair launch 也随着市场的火爆和 DeFi 归于平淡而不了了之。
对于此,Placeholder 联合创始人 Chris Burniske 发布了一篇名为《The Original Sin》阐述了 Placeholder 以及 USV 对行业内 VC 和创始团队的建议,与行业内的「内部人士」一起探讨如何让「占领了高地」的 VC 摆脱所谓的「原罪」,并使加密货币更健康发展。
Placeholder 在剖析市场的时候也在写自己,来自 USV 曾写出《胖协议》的 Joel Monegro 和来自 ARK Crypto 的 Chris Burniske 一直指引着市场的步伐,此文不仅指导了 VC,也给新项目的创始人做了指引,在剖析过程中,颇有一种「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行业使命感。
律动将原文翻译整理如下:
这篇文章涉及到的内容只与一件事有关:支撑一个加密货币项目的资本最初分配策略是什么?在 Placeholder 和 USV 团队之间最近的一次谈话中,Fred Wilson (USV 联合创始人)评论说,在他所经历的项目逐渐变差的情况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往往都可以追溯到最初的「原罪」(这里的原罪指的是:团队、方法、经济模型或关键决策)。而聚焦到加密货币项目中,我们经常观察到的一个原罪就是在那些被标榜为绝对公平的系统中,内部人员拥有太多东西。
当然「公平分配」是一种规范性判断,它源于我们所看到的加密行业内的共同信念: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让每个人都有机会享有金融主权。如果一小群业内人士定期拿走 FDV (完全稀释市值,即代币全部释放、分配后总市值)的一半 (当然,当前情况下这是很常见的),我们就严重破坏了这项技术的初衷——再分配,目的就变成了只是让少数人变得富有。事实是,这些人即使少拿一些钱,也可以做得非常好,他们只是放任自流,尽可能多拿钱,用「事情一直都是这样做的」或者「受托责任」的错误说法来搪塞自己和他人。
行业一直致力于建立无准入、开放的技术。这个过程大部分是开放的,但是最封闭和神秘的部分是早期融资。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监管和社会规范的驱动,但更险恶的因素是,内部人士可以不成比例地倾斜天平,使其有利于自己,同时将细节隐藏在公众视野之外。越早期的投资者表现得越急躁,他们就会变得越大胆,越有权力,以至于这种权力会对整个行业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在这种不透明的面纱下,过去财富和权力分配失衡的规范和结构也在这个行业发挥作用。如果我们不公开解决加密货币网络成立之初的问题,那么我们必然会重蹈过去社会的覆辙。
哪里有资本,哪里就有权力。
最密切参与资本初始创造和分配的两类组织是创始团队和早期投资者 (包括 VC、 高频基金和行业内业务多元的混合体)。创始团队如果想要建立一些东西,除非他们有钱独立地支持自己和团队,否则他们会求助于早期投资者,这些投资者会为这段旅程提供风险资本。虽然加密货币经常妖魔化这个过程,但它可以是一个健康和有益的过程,允许一个没有财富的创业者在一个想法上做冒险,如果成功了,当然得到足够的好处,如果它失败了,创始人可以离开开启下一段征程。
不过还有另外一个世界,这种关系就变得不健康了,尤其是在有机会主义的投资人的情况下,意识到投资人和创业者之间的信息分配不对称,再加上一个没有经验的创业者的情况下。初次创业者,一定要小心了。我们已经在很多的交易中频繁地观察到了,早期阶段的掠夺性行为在加密领域比其他领域更常见。
这种不对称的优势赋予了投资者主场优势,只要他们能够在其他投资者说这些协议不合理之前让创业者同意签署那些法律协议,那么创业者就可能「傻乎乎」地同意,之后项目就有可能永远受到这种原罪的影响。
对创业者来说,保护自己的一个重要资源就是其他已经经历过募资的创业者。向他们询问不同投资者的声誉,他们后悔的事情,他们认为公平的事情等等。如果你正在考虑某轮的主要投资人,你应该与该投资人的投资组合中的项目交流,以获得关于该投资人的参考资料--参考资料不需要是片面的。此外,如果可以的话,尽量拿到不止一份条款表。这就是作为一个创业者保护自己的几个简单步骤。
如果我们想要进行结构性的社会变革,那么创业者和投资者就需要共同研究我们想要的变革是什么。如果我们不这样做,只能按照一直以来的方式继续下去。虽然加密技术是一种大规模的通缩和使社会扁平化技术,并因此定向开放了资本的获取渠道,但加密技术的(再)分配方式有很大的范围,这取决于我们容忍和认可的社会规范。
在 Placeholder,我们的目标是只在项目的总量中占据 1-5% 的份额,当前 Placeholder 的最集中的占比 7%。有些人可能会说这个数字还是太高了,但是这与私募股权投资者所瞄准的公司 10-20% 的所有权相去甚远。我们觉得这样的比例很合适:加密货币项目是新兴的经济形式,它们使用协议来代替公司,提供专业的服务,并且从一开始就具有全球化的能力。我们假设,他们的规模、愿景和不同的利益相关者需要比公司更均匀的代币所有权分配,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 (公司不会使用股权来增加供、需双方的增长,但加密货币项目经常使用他们的资产这样做)。
不谈论我们这种特例,回看整个行业。Placeholder 提倡的是,当资本首次分配时,比例应为「25% 的内部,75% 的外部 (外部获得的是内部的 3 倍) 的分配规则」。所谓内部人士,我们指的是核心团队、投资者和关系密切的顾问——可以说是所有冒着投资可能会归零、劳动力和资本流失的人。而且 25% 对于一些内部人士来说听起来太多了——例如,比特币持有者一直抱怨 Zcash 将 20% 的区块奖励分配给非矿业网络贡献者——但是 25% 对于现在行业内更为普遍的 40%-50% 分配给内部人士来说是很少的。
但是其实 Placeholder 也并不完美。我们并不能总能达到这个目标,当我们没有达到这个目标时 (比如,超过 25% 的资金分配给内部),通常是基于对长尾通货膨胀的预期,作为一种随着时间推移的再分配和增长策略。此外,当治理权逐渐移交给代币持有者时,计划的供应分配可以改变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外部投资者得到代币时,他们很快就会做出内部投资者一样的行为)。
看待资本相对分布的另一种方式是,分析外部相对于内部的得到分配的数量比例。对 Placeholder 来说,我们今天认为可行的、能够帮助社会进入更公平状态的情况是,外部得到数量是内部的 2-4 倍。内部代表的是一个小得多的群体,因此需要为无准入的公众保留成倍的分配可能性。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内部可以获得占分配总量的 20-33%,以使其起步和发展。在这种配置中,我们的期望是让创始人获得投资者所能得到的 2 倍:团队比投资者更重要,也应该被如此评价。然后无准入的公众最终获得供应的 67-80% (最少占内部的 2 倍,最多 4 倍)。
有些人会说,根本不应该有私人融资,就像比特币一样。根据项目的目标,这可能确实是一些项目和创始人可行的替代方案 (例如 Decred 的自我资助计划)。我们期待着看到更多这方面的实验,并有可能在二级市场上支持它们。
作为一个创业者,重要的是要记住,对于你的项目,你要决定你认为的网络最公平的资本分布,然后找到符合这些价值的投资者。如果你喜欢更中心化的方式,那就寻找那些有类似偏好的投资者。如果你想让世界朝着更均衡的资本分配方向发展,切记不要害怕向潜在的投资者表明这一点。一旦项目度过了初始阶段和初始分发阶段,你的网络机制设计将会反哺系统,让你有第二次机会来塑造和积累能量和资源。
如果有一件事我们都可以做,那就是问每个项目,「这里初始分配模型是什么,以及这种分配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
撰文:Chris Burniske,Placeholder 联合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