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丨防非警示案例:“直播荐股”莫轻信 理性投资走正途

2021-05-14 16:13:13 作者:巨丰财经

一、案情摘要

2020年9月,某团伙通过多个500人微信群招揽大批投资者在某财经直播间开展“直播荐股”活动,宣称某股票至少还有3个涨停板,鼓动大批投资者以涨停价格买入该股票。百余位投资者听信“直播大V”带有蛊惑性言论以涨停价买入该股票后连续3天跌停,以致损失惨重。2020年以来,类似“直播荐股”活动多次发生。

二、案件分析与风险提示

根据《证券法》第120条,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经营资质,通过电话、直播间、微信群、微信公众号、QQ、APP、博客、微博、股吧、论坛、网站等荐股诱骗投资者均属于非法行为,盲目跟从很容易上当受骗,且损失难以追回。

投资者在参与证券市场交易时,一定要认清合法业务与非法活动,不要相信任何无合法业务资质的机构和人员,远离微信群荐股、直播荐股等,时刻警惕新型网络诈骗,防范线上所谓“老师”、大V、群友等非法荐股。合法的荐股服务由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有严格的业务规范,要订立书面合同,不得承诺收益。投资者可在证监会官网首页“监管对象”或“合法机构名录”栏目查询合法机构名录。

(内容素材来源: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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