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利用微信群、QQ群等“非法荐股”骗局的风险提示
一段时间以来,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直播室、QQ等互联网工具或平台进行“非法荐股”活动。这类非法活动特点如下:
一是通过搜索网页、百度贴吧等互联网工具,以“大数据诊股”“推荐黑马”“大师指导”等进行虚假性宣传,或者通过鼓吹炒股“业绩”,招揽会员或者客户。
二是利用微信、微博、QQ等即时聊天工具,以添加好友的方式,吸引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等网络平台,参与后有自称“老师”“专家”“股神”的人,以免费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非法向投资者荐股,在骗取投资者信任后,借机邀请投资者加入“内部VIP群”或“VIP直播室”,宣称有更专业的“老师”可以提供更高端的服务,用捏造事实、高收益诱导等手段恶意提供不实的投资信息,并故意隐瞒高风险事实,引导投资者进行非法荐股者所希望的交易行为,最终造成投资者巨额亏损。
三是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荐股”的名义,实则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诱骗投资者参与现货交易(贵金属、艺术品等)、互联网数字货币交易及境外期货交易,最终将投资者资金洗劫一空。
这些非法活动花样繁多,欺骗性强,而不法分子主要是利用互联网工具或平台进行诈骗,利用虚假身份流窜作案,甚至藏身境外,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扰乱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请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对各类“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荐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信息可在中国证监会(www.csrc.gov.cn)、中国证券业协会(www.sac.net.cn)、中国期货业协会(www.cfachina.org)等官网查询。
来源:证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