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反对泰米尔纳德邦-日产行的国际管辖权
该中心告知马德拉斯高等法院,它打算反对国际法院对日产汽车案的管辖权,因为这家日本汽车制造商已经就此事与印度法院进行了联系。
该中心称,由于汽车专业人士已向马德拉斯高等法院提起上诉,因此现在禁止根据条约进行补救。
联盟政府还告知法院,州政府无权对汽车制造商针对印度提起的国际仲裁程序提出异议,据称该公司未付近7.7亿美元的退税款。
关中心在泰米尔纳德邦(Tamil Nadu)要求中止仲裁程序的抗辩书中明确表示,根据《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组成的国际法庭的管辖权只能由法庭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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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泰米尔纳德邦政府甚至不是CEPA的一方,也不是日产根据该协议提出的要求。因此,泰米尔纳德邦(Tamil Nadu)没有诉讼依据,无法祈祷“禁止日产针对印度的国际仲裁”。
但是,该中心表示希望它能通过提出管辖权来使日产根据谅解备忘录的规定选择国内补救办法,从而终止仲裁程序。
宣誓书说,中央政府已做好充分准备,可以立即在法庭上处理与管辖权有关的问题,完全有信心它将得到积极回应。
该州在认罪书中声称,根据2008年2月22日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任何无法通过当事方通过普通谈判友好解决的争议将由根据1996年印度仲裁与和解法进行仲裁,并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将是钦奈。
欧盟政府驳回了这一要求,称仅存在这样的谅解备忘录不会阻止日产与CEPA组成的国际法庭进行接触。
“据称,联盟打算反对国际法庭的管辖权,理由是日产已经向印度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该条约现在将通过在公路条款中适用分叉,而禁止该条约下的补救措施,”拉贾戈帕兰说。
在双边投资条约(BIT)中的“叉车”(FITR)条款中,索赔投资者必须在通过相关BIT或当地法院提供的仲裁机制向国家提出索赔之间做出选择或相关合同机制中规定的其他场所。
该中心强烈反对泰米尔纳德邦(Tamil Nadu)的平均意见,即政府已加入CEPA,以迫使州政府支付所谓的退款。
联邦政府签署了一项条约,以“加强国际关系和进一步的外交,而在邦交之前不能与州政府进行磋商”。
在记录了提交的材料之后,大法官安妮塔·苏曼斯(Anita Sumanth)将请求延期至1月22日进行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