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O治理中的惩罚机制探讨
社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创造暂时的关注是一回事,但培养有意义的关系群体并团结整个社区在一段时间内贡献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是另一回事。
短期内大量较为明确的工作目标有可能会让成员体会到强制的意味而对社区产生抵触从而离开(因为人们的差异,对于这一点的标准也有很大不同),这也与DAO文化中:让贡献者从事他们喜欢的任务这一点背离。
因此身份选择上,需要进行细分,这至关重要。由于DAO在设计上缺乏传统实体组织的等级制度,因此在社区中只有角色不同,不存在上下之分,而在代币网络背景下,角色大抵分为两种,单纯的持币者与积极贡献者。单纯的持币者有可能是社区内并不活跃的成员。但由于DAO有着较高的合作流动性和灵活性,这使得活跃贡献者的积极性会因此而受到打击。那么问题来了,不太活跃的人或被动的参与者该如何处置或如何对待。
目前完整的DAO治理大多都是基于奥斯特罗姆 (Elinor Ostrom) 公地管理的8条原则。其中一条便是:对违反社区规则的资源占用者的分级制裁。在以往的经验中,不论规则由谁制定的前提下,监督规则运行并得到遵守的方法常常认为只能依赖一个系统规则外的全知全能的角色来强制执行。但在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研究中发现,多数情况下, 当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对资源分配有所冲突时,人们自行实施(通常很复杂)的社会计划, 仍运作良好。对规则的运行与保证都不是由外部角色所实现的,而是参与者们自行权衡利弊达成平衡。既一种权变策略。
权变策略是指当策略行动者认识到
集体的目标会实现
其他人也遵守规则时,他自己也会遵守规则.每个人对规则的遵守取决于其他人对规则的遵守,权变策略是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结局的来源,此时每个人都是监督者。
如果没有发现违规行为,监督者默认其他人也是遵守规则的,因此他也会继续遵循规则。
如果发现违规行为,但该行为是在某一特殊场合下偶然出现的,发现者也许只对违规者施以适当的制裁,此时一个小小的惩罚足以提醒违规者遵守规则的重要性.在有效的公共池塘资源治理制度中,最初的制裁往往轻得令人吃惊,发现者在未来可能也会置身于类似的局面中,他会希望在那时自己也能得到某种理解。
如果监督者发现有人反复违规,可能对权变策略产生真正的威胁时,他们会提高制裁强度,以制止这些违规者新的违规行为发生,并防止其他人去效仿这些违规者的做法。
从微不足道的罚金,到开除违规者,对违反规则的占用者的制裁程度取决于其违规的内容和严重性。这种分级惩罚比统一标准统一后果要远为有效, 前者是在了解违规发生的特定环境下的更合适的制裁措施。
惩罚机制,惩罚的主体是个体,受影响的是个体。而惩罚具体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受惩罚者一定要有代币质押在协议中,从而使其收益受损吗?从DAO的角度考量,如果惩罚的是信誉度呢,与信誉度挂钩的是权限。DAO社区中,建立了声誉无疑就会有更多的机会,贡献度与声誉度并不相等,却相辅相成。贡献度高会带来好的声誉度,好的声誉度有助于去做更大的贡献。贡献度较低仍然可以维持一个好的信誉度,而信誉度出现损坏却是致命的。人们甚至会以此为基点否定之前的贡献(或不得不重新评估),Coopahtroop深陷早期有关种族问题的不当言论的困扰无疑是最好的例子。
基于权变策略,在惩罚过程中,可以采用自我裁决的手段,争取恢复信誉度,是否处罚的决定由社区来做,而处罚的结果选项由被处罚人自己选择,处罚结果由社区投票选择。这种体现自觉的方式也可以更好的明白受罚者的态度,更好的约束自己,同时这对社区中的其他人来说也是种警示。从受罚者的角度可以在改过自新的基础上重新赢得社区的信任,而从社区的角度这也形成了种文化氛围,角色不同,人人平等,但人人都需要警惕自己的行为是不是正在造成公地悲剧.在自裁结束后社区进行声誉度投票,投票的结果既代表着对自裁结果的满意程度,同时也是对该成员的信誉信任程度的体现。彼时信誉度一直很难度量化,此时却很好的体现出来。
因此在DAO治理中惩罚机制围绕着个人声誉,便可以很好的约束个体的行为。
感谢DAOctor@DAOrayaki,shawn@DAOrayaki与Tokenbecator.eth,在与她(他)们的交流中提供了很多帮助,产生了很多灵感,感谢。
希望这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谢谢你的阅读。
参考文献:
[1] How to assess new community building hires for token networks
https://medium.com/1kxnetwork/how-to-assess-new-community-building-hires-for-token-networks-a2672c07dd58
[2] 重访开放社区治理之道:奥斯特罗姆公地治理制度设计八项原则
https://posts.careerengine.us/p/5f8b4711376f391b21a4c7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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